金鷹牌營業用JYTS101攪拌機 -10公升

商品名稱:

金鷹牌營業用

JYTS-101攪拌機10公升 

規格介紹:

規格說明:

       攪拌桶容量:10 公升

麵糰承載量:1.5 公斤

馬力            :1/3 HP

轉速            :150 / 280 / 630

淨重            :37 公斤

機械尺寸    :47 x 36 x 61 公分 (長 x 寬 x 高)

詳細介紹:

用途:

攪拌勾(揉麵):揉拌麵包、麵糰、披薩…。

攪拌扇(混合):糖果、糖霜、肉圓、水煎包、餡料…。

攪拌球(發泡):攪拌蛋白、蛋糕、沙拉、鮮奶油、美乃滋…。

鑄鐵機身

基本配件

攪拌桶 (不銹鋼)

攪拌球 (不銹鋼)球頭鋁合金,球線不銹鋼

攪拌鉤 黑鐵電鍍勾

如要換(鋁合金勾適用高水份的麵糰要另外加價) 鋁合金多為國外軟麵包用

攪拌扇 (鋁合金)

注意事項:

  1. 變速前須停止運轉攪拌,變速完成後再啟動開關,所選擇的速度需視產品的重量和硬度而定,攪拌麵糰或較黏稠之產品時,請使用第一速,以確保機械壽命

 (嚴禁使用第三速攪拌麵糰或非液體之產品)

  1. 配件使用方式:攪拌勾:麵糰類之產品。

攪拌扇:餡料類之混合。

攪拌球:奶油、蛋白等液體類。

  1. 上方列表是混合物的建議容量,雖然攪拌機可以混合比較大的容量,但會引起攪拌機的過度耗損及損毀,敬請留意。
  2. 請定期清潔升降軌道與軸心,保養時請塗抹潤滑油。
  3. 齒輪箱與行星轉盤已於出廠前添加足夠之潤滑油,正常使用下請勿添補潤滑油

注意!凡使用新的攪拌桶及攪拌器前,請使用清潔劑將配件清潔乾淨後再使用。

       

  • 感謝使用本公司產品,使用前,請詳讀下列事項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

保固定義:『因製造商的責任而發生之故障,自購買日起一年內給予維修。』

保固判定:由製造廠商判定故障原因及責任歸屬。

  • 不受產品保固範圍:
  1. 不當使用。註 ①
  2. 電壓誤用或電壓異常所造成的故障或損毀、使用延長線所導致之電壓不穩。註②
  3. 攪拌時所產生的異音與雜音。 註③
  4. 消耗品不在保固範圍內。 註④
  5. 擅自改裝商品、自行修改電壓或經由非原廠維修人員拆卸檢修而致損毀者。
  6. 因天災、地震、蟲害、鼠害、雷擊、異常電壓、環境因素、積塵、清水沖洗等,而發生之故障或損毀者。
  7. 未能妥善固定、放置或包裝,而造成跌落碰撞所引起之故障或損毀者。
  8. 產品離岸出口。
  9. 配件未放置妥當或檔位不正確所造成之損毀。
  10. 使用非原廠配件所造成之機器損壞。
  11. 疏於保養所產生之操作不順暢或配件無法拔除。
  12. 攪拌超量使用,造成配件變形導致無法拆除配件

備註:

  • 超量、過硬或使用第2速、第3速攪拌麵糰;攪拌冰塊或冷凍麵糰,或使用扇子攪拌麵糰;異物進入導致之毀損。
  • 未事先檢查電壓所造成的馬達損毀。
  • 異音與雜音是齒輪與軸承在承載重力時而產生的聲音
  • 配件:攪拌勾、攪拌扇、攪拌球、攪拌桶。

零件:開關、軸承、油封、齒輪、皮帶、軸心等零件。

  • 實施保固條款時:來回運費及派遣費用均由買方負擔;免費維修保固須由買方將機台送回   本司維修。
  • 保固期間內,如需檢查、修理、調整、保養,須酌收零件費用及技術人員外出費。
  • 七日鑑賞期此法規僅適用於網拍商品與郵購商品。
  • 商品運送途中所造成之碰撞損毀或維修時所造成之外觀與表面損毀,我司概不負責。
  • 本司對於產品送修之期間,購買者因無法使用該產品所造成之不便及損失,均無須負任何責任,亦不提供替代機器。

※本交易依動產交易法第三條規定為附帶條件之買賣行為,且以上條文已經通過雙方交易前達成共識而訂定本合約,日後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。